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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星驰:“知心朋友不用多,也不需要多”(2)电影剧情介绍,主要讲的是什么故事内容?

时间:2023-02-22 来源:西瓜剧情网 作者:网络

到了后来,就连吴孟达也被媒体报道说与周星驰关系变差。吴孟达是这样回应的:“是的,本来说好我会演《功夫》的,可是留了档期,他又不拍,等我档期没了,又说要我拍,让我的档期都乱掉了。表面上看,关系是不太好,但这种事,我们彼此了解,不用婆妈解释,那样层次太低了。”

应该说,其中有媒体捕捉新闻夸大事实的情况,把艺员搭档之间的合作正常中断视为关系破裂,但从另一个角度也能感觉出来:周星驰的脾气也确是在与日俱增。当时,甚至有报道描写到周星驰在片场里脾气暴躁,爱发火、摔东西。

其实,早在《少林足球》之前,周星驰就曾传过与当年提携他演电影的李修贤形同陌路,也与张敏在片场里吵过。而王晶在与周星驰分道扬镳后,很含蓄地说:“我是真小人,周星驰是伪君子。”同样合作多次的导演杜琪峰也坦诚过自己的体会:“与周星驰合作拍片可以,但做朋友就没办法。”火影忍者剧情介绍

朱茵在与周星驰分手时,就曾公开说过周星驰的朋友不多。周星驰也在1992年8月一次专访中谈到友情,他承认自己的知心朋友不多,并说这跟他的性格有点关系。“知心朋友不用多,也不需要多。因为做得一个知心朋友要经过时间,要有考验才可以。如果有人能够做到人人都是他的知心朋友,那他很厉害喽!我觉得这没什么可能,我的知心朋友都是那几个而已。我想这不光只有我是这样的想法。我现在出来见面的都是以前的朋友。我自己那几个聊得来的朋友,起码都认识了10年或以上的时间。”

2004年在《功夫》的制作与宣传期间,周星驰依然传出关于与拍档不和的新闻。先是田启文即将出走星辉,周星驰没有出席田启文的订婚宴席;还有在片场里与洪金宝吵架,以至洪金宝愤而中断合作;更有报道说,在6月22日他的生日期间,周星驰身边居然没有一个好友来为他捧场道贺,他在家喝到酩酊大醉,更酒后驾车出门兜风,闹出了一场令人惊出一身冷汗的车祸。

事后,以上关于“不和”的传闻都有解释。田启文曾代表周星驰这样说,“误会肯定是有过,但现在我知道大家都在合作,我们肯定会跟吴孟达合作,星爷与李力持导演也不是如外界传的那样,我都一直再帮李力持做策划,只是一段时间内大家各自忙各自的,并不表示以后都不合作了。周星驰和洪金宝是有些误会,但并不是因为他脾气不好,而是他要求严格。”

“孤独老人”这个外号是田启文给周星驰取的。在田启文眼中,周星驰是个不苟言笑的思考者,他终日思索的境界,是外人很难靠近无法企及的。“吃东西”可能是周星驰惟一的放松方式,可就算是在饭桌上,他所聊的也是剧本、演员、合作伙伴。类似的观感,谷德昭也说过,“周星驰虽然很聪明,但在我眼中,他是在过着类似苦行僧的生活,每天都在不停地想电影桥段和拍戏。”

关于很多人说跟周星驰合作是很困难的问题,周星驰后期电影的重要编剧曾谨昌(参与《食神》、《喜剧之王》、《少林足球》、《功夫》)也坦言周星驰是“难合作”,原因是周星驰要求很高,很难捉摸。但他强调这并不是贬义的意思。

周星驰拍电影的刻苦程度,对己对人都是严格要求,大家多数只知道他拍的是让人开心的电影,而不知道幕后那些麻烦的纠纷。

《少林足球》不但让周星驰与朋友发生矛盾,也引来一场官司。先是寰宇国际发律师信给周星驰,说周星驰独吞约2000万的《少林足球》漫画电脑游戏等副产品的收益,然后是周星驰及其家属持有的公司,反指控《少林足球》的投资者寰宇国际主席林小明旗下公司收取《少林足球》海外发行商的卖埠钱后,拒绝按合约分账约91万美元(约165万新元),告入高等法院追讨该笔款项以及利息和讼费。接着林小明正式向香港高等法院指控周星驰毁约,指控周星驰在他不知情下推出相关的漫画及电脑游戏产品,并要求周星驰交代产品的收益。双方形成僵局,难解难分。

甚至在2002年香港金像奖颁奖礼上,颁发《少林足球》最佳电影奖时,林小明太太赵雪英不请自出,冲上讲台发表得奖感受,她说了12个字,“公道自在人心,真理永远长存”。

2002年11月,据香港《明报周刊》报道,周星驰曾摆下“讲和酒”,赔付上千万给林小明。后来林小明否认了这一个新闻。官司仍然继续在打。最后这场官司从2001年延续到2003年才结束。2003年2月21日,周星驰反诉寰宇获得胜利,成功申请领取部分收益,这其中包括美国米拉麦克斯公司(Miramax)以150万美元买入《少林足球》片的海外发行权。事后在谈到林小明时,周星驰说:”我千万个不愿意跟他的名字放在一起。”他还对记者说,“你跟我说的这位林先生,我真的不是很熟悉。因为跟我合作的公司实在是太多了,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每天都在发生。”这些话都说得比较绝情。

而与林小明的官司或许不是周星驰的最后一个。不久后,与周星驰合组星辉制作公司的杨国辉,因为在离开星辉一直未收到电影《食神》、《喜剧之王》和《少林足球》的股东分红,杨国辉感到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理,也于2004年1月宣告有意采取法律行动。

杨国辉说,“公司叫星辉,相信从名字中都可以理解我和星仔的合作关系,我们合作了六七年,我一直管理行政和财政上的工作,为他的电影做监制。两年前我有感于与星仔之间失去信任,而离开星辉,但至今仍未收到合理的分红。近日,我跟星仔有很频密的书信往来,如果仍未有合理回复,我会采取法律行动。”

除了与搭档之间的经济利益纠纷,之前周星驰在2001年7月,更传出《少林足球》因为没有取得内地批文就在香港上映,触怒了有关部门,周星驰要支付高额罚款。2001年9月,周星驰公开承认《少林足球》违规。至今《少林足球》仍被禁止在内地上映。

周星驰近年来的形象也是越来越沧桑、脸庞越来越瘦削、眼神越来越深邃,头发越来越白的头发,大概以上这些与电影无关的麻烦所带来的积虑也有很大的关系。

关于周星驰对钱财方面的态度,香港TVB杂志曾经将他和梁朝伟进行比较:“梁朝伟片酬只有周星驰的四分之一,区区四百万而已,周星驰的片酬为一千多万,可伟仔很慷慨,星仔却孤寒得要命。兰桂坊酒吧的伺应生说:星仔每回泡完吧,只给10元小费,不像伟仔每次小费必定是100大元”云云。

2003年2月,周星驰虽然官司缠身,却仍在伦敦杜莎夫人蜡像馆香港分馆的投票中,被选为“香港市民最想塑造成蜡像的艺人”。也是这一年,由美国著名的《时代》杂志举办的《时代亚洲英雄2003》选举中,在获选的29位全球出色华人里周星驰成为香港唯一一位获选的亚洲英雄,并因此成为最新一期杂志的封面人物。《时代》杂志这样形容周星驰:“他由什么都没有开始,努力发奋,用智慧、决心及坚持自己对无厘头电影的期望,成为一位喜剧巨星。”接着周星驰又上了《纽约时报》的时尚专刊封面,文章中周星驰被形容为来自香港的“赤脚汤姆·汉克斯”,又称赞他是香港最好的演员。